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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4]1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24

施行日期:2004-06-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意见

市教育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教师[2003]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主要任务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我市符合相关条件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成为本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的咨询中心;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成为本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中心;要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中小学开展教师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成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推广中心;帮助教师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指导教师实现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教学的整合,实现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课程教学的整合。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抓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市教师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终身学习重要阵地,是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享受进修或培训的权利、提高业务水平的组织保障。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是我市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为全市的教师教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世纪,面临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挑战,以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资源配置,拓展其服务功能,提高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为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以教育部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为契机,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构建区域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并使之成为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打破时空阻隔,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之成为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工作站或教学点。

三、统筹规划,把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区域性的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一)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研室、教科室等相关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004年开始在人口较少的县(市、区)进行整合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广,努力构建为上挂高等院校,下连中小学校的新型现代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二)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采取竞争上岗等办法,选拔聘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经过岗位培训的思想政治过硬、业务水平高、具有开拓精神、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学校领导,组建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领导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三)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职教师的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促进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加大高素质师资的引进力度,选调部分在任教学科具有较大影响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到教师进修学校任教;通过选派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外出进修培训、校本培训、岗位锻炼等多种途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要达到20%以上,大学本科学历达100%,并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拥有硕士学位。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广泛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和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或顾问,建立专家库,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培训者队伍。

(四)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校园占地和建筑面积要符合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硬件建设要突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重点加强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建设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以及能与互联网相连接,并与所辖区域内中小学连通的高效实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加强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普通教室、计算机教室、科学综合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微格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包括电子图书)、音体美教室、学术报告厅等建设,使教师进修学校在本地区逐步达到领先水平。

(五)坚持开放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县级教师培训学校的办学层次。要通过和高校、科研机构或省、市教师培训机构合作或联合办学,提高办学层次;要与中小学校密切联系,构建能为基础教育提供有效服务的教师培训网络系统;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需要,行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培训模式;要积极研究能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效的培训机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对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教育师资先行的原则,根据规划建设标准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必要的倾斜政策,加大力度抓实抓好。

(二)要确保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的落实。各地每年用于中小学师资、校长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3%.学校建设经费以县级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各县(市、区)要根据建设标准和自身条件,狠抓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彻底改变教师进修学校面貌。尚未通过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大投入,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通过省级备案。条件相对较好的教师进修学校要通过资源整合,加快发展速度,争创成为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四)加强对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和办学质量的督导与评估。要把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水平作为教育强县(市、区)创建、复评,以及县级政府基础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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