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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政发[2005]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18

施行日期:2005-03-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医学专门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

苏州卫生学校与苏州第二卫生学校合并,建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苏州卫生学校、苏州第二卫生学校建制。

在盐城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盐城卫生学校建制。

以上2所职业技术学院均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2005年3月1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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