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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12

施行日期:2005-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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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现将《200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200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8号文件)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德育落实年”和“师德建设年”的主题,引导学校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把学校德育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树魂立根,构建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

1、构建并完善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根基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体系。按照中央8号文件精神,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上海市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明确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的总体目标,把握民族精神教育的深刻内涵,把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三个方面作为上海学校实施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积极探索民族精神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共同为构建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努力。

2、认真学习贯彻《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人的生命,培养学生珍惜、尊重、热爱生命的态度,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正确处理好生命与自我的关系、生命与他人的关系、生命与社会的关系、生命与自然的关系,营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3、以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要抓住“世博会”五周年的契机,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学校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结合起来,重点加强社会公德、公共秩序、诚信守法、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教育,广泛开展“为了明天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好“小小律师”电子教材。

二、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走进民族经典文化

1、继续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70周年为契机,使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百老德育讲师团、本地区具有革命意义的旧址,开展了解近现代史和重大事件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了解民族英雄的伟大人格和民族气节的丰富内涵,自觉维护国家的荣誉、利益和民族的尊严;培养学生作为中国人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2、以仪式教育、礼仪教育为重点,广泛建立思想政治类、文学类、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积极开展美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运动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大力扶持武术、书法、京昆话沪剧、茶道、民乐、国画、古诗文等具有民族传统的文化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广泛开展以“诚信崇洁”的新童谣和儿歌编创、征集、推广、诵读活动。形成一批民族精神教育的实验基地学校;总结一批民族精神教育学科精品课;推出一批合格小公民的示范典型;一批民族精神教育的民俗技艺学校;一批民族精神教育的优秀社团和教育电影院线;一批民族精神教育的网络本土游戏和经典文化项目。

3、鼓励学生参与“红色之旅”,将本地区“红色之旅”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课堂。中小学都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的丰富资源以及社会服务基地,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要求,统筹规划,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各类教育基地。要重点安排学生参观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为主的纪念地、纪念物以及象征国家权利的公共机构等。要结合纪念中国电影百年诞辰,用好电影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和自主参与能力,在实践体验中增强民族精神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中小学德育网站建设和绿色网络游戏开发。充分发挥学校德育网的作用,组建一支连接市、区县、学校的组织管理人员队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使校园网络成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同时,继续开发绿色网络游戏,吸引学生参加校园网络益智游戏活动。

三、以“树魂立根”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的育德能力

1、制定《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培训规划。依托市教委教研室、市级教师德育培训基地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形成上下联动,于培训、研修、实践为一体的培训机制。

2、建设10个市级教师德育培训基地。抓好教师育德理念和育德能力的建设,提高教师的科学人文素养。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思考和实践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方法和途径,有效地使民族精神内化为学生的精神支柱。

3、建设10个德育名师工作室。着力建设一批由德育名师领衔主持的德育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市级德育名师骨干,把此项工作作为“名校长、名教师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市、区县两级共建德育名师工作室的孵化机制。全力加强市级德育名师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推动德育工作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

4、切实抓好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懂教育、能敬业、有素质、专业化”的班主任队伍,要切实提高班主任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育德技能。开展上海市“十佳班主任标兵”巡回演讲活动,引导班主任树立德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构建学生课外教育活动的体制和机制

1、要按照《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通过科目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建设,构建不同年龄层次学生课外教育活动体系,并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之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学校、地区和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优势,为学生开放校外活动场所。

2、要认真组织开展好2005年暑期工作。2004年各区县的暑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创造了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的新形式。各区县和学校要继续立足社区,不断创新以社区为管理责任主体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在建立“社区、学校活动场所开放管理委员会”,明确责权,规范社区、学校活动场所开放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有重点突破,建立青少年学生社区实践诚信签约制度。

3、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课外活动的基地和场馆建设,规范少年宫、少科站的活动和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制定“十一五”《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

4、要重视对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作用,推进“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社区学校等载体,影响和指导家长科学育子;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社区的教育活动,搭建学校、社区、家庭合作共进的教育平台。制定上海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

六、研究与管理

1、开展中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每两年在小学、中学、中专职校中进行滚动调研,把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发展状况。同时,做好未成年人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的研究。要树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发展观念,加大对德育科学研究与实践的支持力度。

2、开展树魂立根、教师民族精神教育素养调研。从课程教材建设、学科落实、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学业评介等方面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措施。

3、探索科学的、可操作的学生全面素质的评价体系。要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升学考试、学业评价之中。要积极探索规范化、制度化、契约化的社会实践评价机制,重视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的表现,增加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作为升学和就业评价中的权重,鼓励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社会服务。

4、继续开展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的评估达标活动,进一步推广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标兵校的典型经验,开展示范标兵校巡讲交流活动。

5、进一步完善德育督导评估指标。把民族精神教育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的评估体系之中,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对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德育工作以及学生素质的评估的重要内容,在学校水平的整体提高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日

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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