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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06年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德府字[2006]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4

施行日期:2006-03-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进一步推动我县基础教育的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20号文)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协调的要求,促进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基础教育以及县域内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文)明确我县是第一批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县。此次督导评估与以往“两基”复查年检有所不同,评估涉及范围比较广泛,而且是综合性评估,评估的结果不仅是省政府评定教育工作先进县的重要依据,并将纳入对县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不仅要在限期内整改达标,而且要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绝不可掉以轻心,要把作好迎检准备工作当作当前一件头等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紧急动员,加大力度,全面落实迎接教育督导评估的各项任务

此次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于4月28日前抓紧各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1.调查摸底。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按照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要求进行调查摸底,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归纳。

2.认真整改。县教育部门已按照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了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职责和任务,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分解的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坚决实行整改,逐项落实到位。

3.完善材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准备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各类文件、数据、档案、资料等必备材料,同时准备好佐证材料,并积极配合全县材料汇总,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等,要做到材料齐全规范,数据真实有效。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确保迎接省教育督导工作实现预定目标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叶心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乡(镇)长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专门抓,责任落实到人。

2.组织督促检查。县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到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同时建立该项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3.实行责任追究。在检查督促过程中,发现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评估不合格的,县政府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责任追究。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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