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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8)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13

施行日期:2008-03-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考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考试(2007)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7)1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抓好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

建立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是规范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确保高考质量和信誉、维护考试公平的重要保障。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要分批建立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安全、可信、实时、高效的数字化、信息化的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管理、监控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县区教育部门要把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作为一项紧迫、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布局,落实建设经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抓紧建立市县两级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

市、县区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建立市、县两级高考考务指挥中心和考点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对各考点视频图像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信息化指挥和管理,构建市县两级联动、全方位发挥作用、标准化、信息化的高考指挥管理体系。按照中、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上要求今年4月底前全市所有高考考点建成电子监控考场,建成市、县两级高考考务指挥中心。

三、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管理维护工作

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严格、标准要求高。市教育局和市考试管理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检查验收,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认真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全市高考考点电子监控管理服务系统与全省、全国顺利并网。全市高考考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成后,市、县区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切实做好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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