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已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入境就医报销医疗费问题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复函

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劳人险(1984)1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4-08-14

施行日期:198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你办〔84〕侨政字第026号函悉。经与卫生部、财政部研究,意见如下:

已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入境就医,如属长期领取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其医疗费可由支付待遇的单位,按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待遇的规定予以报销。

劳动人事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