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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纪要》和支援协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教民[1995]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10-13

施行日期:1995-10-1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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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新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5年7月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及会议确定的1996至2000年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规划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纪要

二、高等学校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规划(1995年~1999年)

三、国家教委直属高校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规划(1996年~2000年)

四、22个部委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规划(1996年~2000年)

五、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为新疆培训少数民族经济和企业管理干部规划(1996年~2000年)

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纪要

为了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迫切需要,培养新疆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5年7月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承担任务的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省、市教委、民委,有关高等学校的负责人及高等院校特邀代表共150多人。国务委员、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国家民委副主任图道多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党委副书记克尤木?巴吾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吾甫尔?阿不都拉出席了会议。王明达、图道多吉、吾甫尔分别代表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和新疆区政府在会上讲了话。农业部、卫生部、大连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国家教委民族教育司负责同志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会议总结了六年来内地与新疆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支援协作的经验,充分肯定了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其承担任务的所属高校在与新疆高教支援协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从1990年到1995年,24个部委所属的54所高校共为新疆培养了5000多名少数民族本专科生,培训少数民族厂长、经理400余人,还培养了部分硕士研究生、培训了部分骨干教师,有力地促进了新疆的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会议认为,随着大规模开发建设大西北、开发建设新疆时机的到来和工作的逐步开展,新疆对大批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已显得越来越迫切。要把内地与新疆的高教支援协作,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这不仅关系到开发和发展新疆,而且直接影响到边疆的巩固,民族的团结,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程。经过讨论,确定自1996年至2000年,24个国务院部委所属高校继续招收新疆少数民族本、专科生;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继续培训新疆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经济企业管理人才,具体数字见附件。

为进一步搞好支援协作,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新疆与支援协作部委所签的协议,每年新疆提前制定所需要培养的专业计划,由各部委教育司(局)安排所属高校执行。新疆教委在分配各地州招生名额时,应统筹考虑高寒、基础教育特别薄弱的地区,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二)为了更好地落实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计划,国家教委每年在下达分省、分部门招生指标时,已将指标数纳入下达指标总数之内,不另列出。各有关部委和高校应认真执行。凡不完成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计划的,学校应向国家教委、国家民委说明原因,同时国家教委将扣减其招生指标。

(三)要保证生源质量。新疆要把最优秀的考生送到内地院校学习。招生时严格把关,第一批录取。为逐步提高考生汉语水平,适应来内地学习的要求,新疆可扩大民语授课学校在初中阶段用汉语进行数理化教学试点。

(四)为确保预科教育质量,向高校输送合格生源,新疆教委从明年开始要组织统一的预科结业生考试。要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教学和考试。办有预科班的高校要配备现代化的视听设备,选派优秀教师,以加强汉语教学和外语教学。预科生结业考试中民考汉学生凡汉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内地高校学习;民考民学生汉语文、数学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内地高校学习。

(五)新疆教委要协助内地院校加强对民族班的管理,凡在校生在50名以上者,新疆教委应选派新疆有关对口高校的一位民族教师去协助管理。内地院校为这位民族教师提供免费进修。这样也可以促进新疆师资水平的提高。

(六)新疆教委可以组织报考内地院校研究生的青年教师,集中在区内条件较好的高校补习外语和专业课,以参加研究生统考或单考。各院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新疆少数民族考生。

(七)从1996年开始,新疆区政府给招收新疆民族班学生的院校年生均500元补贴。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1995年(含1995年)以前入学的不在此补贴范围。这笔钱一定要如数补贴到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这笔钱由学校主管预科民族班学生工作的单位统一掌握使用。各招生院校主管部委教育司(局)、新疆对口厅局,也应适当补贴一些经费。由于新疆民族学生大部分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经济上相对困难,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教委规定的减免学杂费、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各种奖学金、贷学金等措施,以确保新疆民族学生完成学业。

(八)新疆区党委组织部委托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1996年~2000年为新疆每年培训少数民族企业经济管理干部100人。经费按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由新疆区党委组织部支付。

(九)各院校要组织师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各部委教育司(局),省、市教委、民委,各院校领导和教师要关心体贴新疆民族学生。同时,要严格要求,大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十)要加强领导。智力援疆是党和国家加快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措施。承担任务的有关部委及其所属高校以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具有重大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的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增强其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培养各民族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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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 国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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