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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交便函(2007)2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16

施行日期:2007-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文件)和省政府、交通部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厅施行《信息公开条例》前段准备工作,完成交通部在我省的政务公开试点任务,经研究,制定《浙江省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该《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做好“三个服务”和建设惠民交通的要求,认真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置制度,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做好法规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推进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明显提高,能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确保《条例》顺利施行,不发生重大的法律纠纷。

3、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公众申请公开信息依法热情提供。

4、浙江交通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网上审批系统、行政执法网上监察系统全面运行。

三、工作内容

1、开展《条例》学习宣传。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在行业报刊、交通政府网站、机关展板等进行专题宣传。2007年10~2008年4月开展。

2、召开全省交通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以宣贯《条例》和做好试点工作为主题,厅领导讲话,厅管厅属各单位、各市交通部门参加。初定省政府或交通部有关会议之后召开。

3、构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逐级明确交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员,编制通讯录。2007年12月前完成,有关要求纳入明年年度考核目标。

4、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指南。2007年11月完成。

5、制定《〈政府信息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11月完成。

6、梳理、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目录和实施办法,确定体系框架,全面梳理我厅政务公开内容,加以调整完善,必有的进行重新公布。2007年12月前完成。

7、研究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对于年度计划、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敏感事项,召集有关方面专题研究公开的方式、范围等。2007年12月完成。

8、制定政务公开配套制度。重点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规则等。2008年2月前完成。

9、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开发。2007年底前全部开通运行。同时,视政府采购情况,加快行政执法网上督查系统二期的开发。

10、落实政务公开场所、设备。确定政务公开受理、查阅场所,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等设备,编印便民手册、格式文书等。2008年4月前完成。

11、开展省内交通政务公开工作试点。选定系统内5家单位进行试点(市交通局1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各1家)。2007年12月前完成。

12、组织人员培训。举办一期全省交通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干部培训。初定2008年2月。

13、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并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监督。聘请若干政务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以交通厅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为主)。2008年3月前完成。

14、开展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交通部门《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网上公众评议。2008年3月~4月。

四、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和公路、港航、运管、质监局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学习,动员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开消息,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

2、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制。按照本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适时开展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交通部门《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网上公众评议。可能的情况下编制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于工作落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目标考核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厅管厅属单位和各市交通部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浙江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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