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1995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辽政发[1994]6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4-12-30

施行日期:1994-12-3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1995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1995年我省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210元,第二类为180元,第三类为150元。

二、各市应当根据《辽宁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拟定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国家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合作区、保税区、高科技园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另行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