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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发(2008)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03

施行日期:2008-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全面、认真地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普查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掌握我区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反映近年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并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决定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民政厅、建设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单位)的为成员单位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宣传动员工作方面事项,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自治区监察厅负责协调处理。自治区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市、县(区)要尽快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根据本地区开展经济普查的需要,确定普查经费总额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节俭办事,精打细算,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普查,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同时,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八年一月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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