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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口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海府办[2003]13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05

施行日期:2003-08-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海口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委〔2002〕41号),设置海口市农业局。海口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蔬菜生产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

(二)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三)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农副产品市场、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协调农副产品的加工运销;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技术信息;组织重点农业科研课题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

(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荒山、滩涂、湿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农业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市内种子种苗、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

(六)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饲料资源的开发和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引导全市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九)负责全市蔬菜生产供应的指导、监督、服务;负责全市蔬菜基地的规划、协调、建设、管理;引进、推广国内外名、特、优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蔬菜生产科技含量;负责全市生产蔬菜和市场供应蔬菜的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我市无公害蔬菜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无公害蔬菜检测系统;负责建立完善我市蔬菜生产、供应网络系统,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蔬菜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建设。

(十)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农业系统的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全市农业资金的使用;检查指导各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聘任或解聘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口市农业局内设5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规划,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协调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和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业管理科

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农副产品的加工与运销,推动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贯彻耕地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组织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拟定农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标准;指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民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对外合作与技术交流。负责组织收集农产品、花卉等市场经济信息,分析市场动态,对农副产品生产、需求、销售情况进行科学预测;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和上报农业信息,承办市际农业科技信息协调和交流工作。

(三)畜牧兽医管理科

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畜牧业统计及产品流通等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和药政、饲料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核发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有关证件;主管兽医卫生监督和检疫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

(四)农村经济管理科

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工作;负责全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村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参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审核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五)乡镇企业管理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乡镇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乡镇企业进出口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分析汇总,并定期通报;拟定乡镇企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引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乡镇企业搞好环保、节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海口市农业局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领导3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4名),农业管理科5名,畜牧兽医管理科5名,农村经济管理科5名,乡镇企业管理科4名。

(二)领导职数:

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11名,其中:办公室3名,农业管理科2名,畜牧兽医管理科2名,农村经济管理科2名,乡镇企业管理科2名。

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核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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