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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1999]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1-07

施行日期:1999-01-0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计算机2000年问题,主要是指现在的部分计算机系统只采用两位十进制数记录年份的后两位,当时间从1999年12月31日跨入2000年1月1日时,计算机就会出现一系列与日期有关的问题,致使计算机系统和计算机控制的设备、智能化仪器仪表在执行和日期有关的计算中出错,导致混乱。为防止计算机2000年问题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尽可能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8]124号)精神,经省政府1998年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省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严重性及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尽快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各地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务必在1999年3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计算机系统的修改工作,1999年9月底前完成修改后的测试与调试工作,并将修改工作总结和测试调试工作总结分别于1999年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报省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委)。

三、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市、各部门及各单位自行解决,有收益的单位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各商业银行对企事业单位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需贷款应积极予以支持。

四、计算机2000年问题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无法回避又必须妥善解决。对玩忽职守,未及时按要求采取修改措施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地市、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国家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部署、政策及有关Internet网络资源,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主页http://www.ciita.org.cn/year2000,必要时可自行查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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