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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机关防火制度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字号:农发行办字[1999]2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9-10

施行日期:1999-09-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机关(以下简称总行机关)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制度。

一、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总行机关各部、室及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总行机关防火制度,做好防火工作。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部、室要指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本部、室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部室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制定本部室防火措施,并组织本部室的全体人员予以落实。

(二)明确本部室重点防火部位,并有专人负责。对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抓紧整改,确保安全。

(三)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部室的所有办公室、资料室、仓储室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务部办公大楼管理处或物业公司安保部。

(四)负责对本部室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三、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严禁随地乱扔烟头,烟头熄灭后放入烟灰缸内。

(二)下班后和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关闭空调、照明灯,切断房间内其他电器的电源。

(三)不准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接电源时,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及时更换已损坏的接线板及插头。

(四)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煤油炉。

(五)禁止在楼道、办公室内焚烧废纸等物品。

(六)禁止在公共通道内堆放物品。

四、重点防火部位

(一)打字室、印刷装订室、收发室、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机要室、电脑机房、库房、供配电室和操作室、天然气表室、餐厅、财务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为重点防火部位。

(二)重点防火部位除执行办公室防火措施外,还必须做到:

1.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2.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3.重点部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坚持“定人、定点、定措施”的原则。

5.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要熟知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发生火灾能及时补救。

五、奖惩

(一)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遵守消防法规,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消防法规给予奖励。

(二)凡违反防火制度,以致发生火警事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国家和职工财产损失的,根据有关消防法规予以行政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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