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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8)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5

施行日期:2008-03-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加快我市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八年三月五日

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认真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构建和谐延安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建设,构建范围清晰、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公共预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收支行为。2008年,全市所有财政支出全部实现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

2、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手段,加强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实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008年,全市所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全部实行“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促进网上办公业务的推广应用。2008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全市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络互联,形成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2008年底,要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和申报工作。

5、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认真落实《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级分类制订和完善各种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保障制度。2008年,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市劳动保障局要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7、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要确定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8、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设置领导接待日,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警觉,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

二、认真实施《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制订好《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和落实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9、本年度依法行政、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是完成《五年规划》部署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执法职权、执法责任的分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设;加强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认真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搞好依法行政年终考核与党委、政府年终综合考评从内容到形式上的对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收到实效。

11、各级政府及其法制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将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创新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纠、执法扰民等问题。

12、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经常性开展评查工作,年内对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要抽查一次,通报评查结果。

13、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完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罚款)标准、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及对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方式和处理结果的公布、公开、公示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公示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认真组织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搞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组织复议工作人员旁听、观摩行政审判案件。

15、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制定复议案件审理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

16、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要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新途径、新方法。

17、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8、市、县区政府法制办要积极履行代理本级政府参加应诉的职责,认真研究行政案件。通过应诉总结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9、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研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变化规律,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和市直工作部门要规范填写行政复议、应诉报表,半年报市政府法制办一次,市政府法制办统计汇总后及时报省政府法制办。

20、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21、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实践中,要重视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协调结案方式,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五、认真实施《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价制度,保证文件合法、适当、实施有效

2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编制和实施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3、坚持合法、适当、协调原则,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保持统一,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保持协调一致。

2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备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法制办要积极研究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激励机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25、通过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市、县区政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阅。

26、继续坚持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重大的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通过《延安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意见,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7、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价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两年后,制定机关要组织进行评估,评价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社会效果。深入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定。

六、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培训和调研,组织好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28、开展依法行政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研究,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市上将确定一个县或区开展依法行政试范县区工作。

29、充分发挥延安政府法制信息网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增加信息量,增强法制宣传和便民服务作用,有效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

30、制发《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及时报道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培养和树立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交流和沟通信息。

31、年内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一至两期市级领导法制讲座,一至两期县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利用换发证件之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进行一次法制培训。

32、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统一考试,逐级审核。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按计划完成换发和申领任务。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33、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政府法制机构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要与其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任务相适应。

34、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政府各项管理实务,政治上成熟的法制工作队伍。

35、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参与政府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和谐型”法制机构,当好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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