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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忻政发〔2008〕5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6-06

施行日期:2008-06-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在全市统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现将《忻州市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确保我市组建一支能打胜仗、能打硬仗的消防队伍。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忻州市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方案

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缓解忻州市现役公安消防警力不足局面,提升我市防火灭火和抢险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号)有关规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征招合同制消防人员有关事宜的批复》(晋政函[2007]136号)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下发“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通知》(晋公通字[2007]7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方案如下:

一、征招原则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的征招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现行用工的政策和标准,采取派遣合同制管理的制度,合同期为四年,到期后视情况续签合同;

(二)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不占我市地方事业编制;

(三)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征招的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我市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招用的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

(四)市消防支队统一筹集各县、市专项资金,按规定支付劳务派遣公司。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征招支队机关和各县(市、区)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各县(市、区)消防大队与派遣公司对征招人员共同管理和使用。

二、征招名额

今年计划征招344人,其中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273人(消防站原则上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每站人数不低于30人,确需设置二级普通消防站的,须经省消防总队论证后批复), 五台县30人,代县30人,岢岚县30人,河曲县30人,定襄26人,繁峙县26人,宁武县15人,神池县15人,五寨县15人,保德县15人,偏关县15人,静乐县26人;征招消防文职雇员71人(城市城区消防大队不得少于10人,县、县级市消防大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支队机关18人,忻府区4人,原平3人,定襄4人,五台4人,五台山3人,繁峙4人,代县4人,宁武4人,神池3人,五寨3人,河曲4人,保德4人,偏关3人,岢岚3人,静乐3人。

三、征招条件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年龄为18?25周岁,身高不低于1.68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符合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等有关规定条件。部队退役士兵和已参加2007年征兵体检政审双合格者优先录用。

(二)消防文职雇员: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年龄为22?28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符合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及文化测试等有关规定条件。

四、人员职责

征招的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全部安排到消防站投入执勤,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征招的消防文职雇员全部安排到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和支队机关,主要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网络管理、消防宣传、后勤保障和窗口接待等工作。

五、人员待遇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工资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发放;生活实行供给制,按季节发放被服、鞋帽;伙食标准同现役消防兵;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意外伤亡五项保险。

(二)消防文职雇员:在工作期间,工资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发放;按季节发放被服、鞋帽;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项保险。

(三)征招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每人每月57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经费保障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所需经费包括:

1、工资:每人每月800元;

2、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215.25元(省社平工资60%)

工伤保险每人每月20元(市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每人每月60元

失业保险21.53元(省社平工资)

按照商业保险有关规定,每月需按人头缴纳意外伤亡保险99元。每月需按人头缴纳五种保险费共计415.78元。

3、伙食费:享受与现役消防兵同等待遇,每人每月475元(现役消防兵每人每月伙食费400元,军粮和地方粮差价75元之和);

4、被装费:每人每月195元;

5、公用性经费:包括日常医疗、教育训练、公杂、差旅、政工等费用,每人每月330元(参照义务兵公用性人头经费标准确定);

6、劳务派遣管理费:合同制人员的录用手续、合同签定、人事档案的建档管理以及各类保险的缴纳和承办均由忻州市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派遣管理费用每人每月35元。

以上六项经费累加后,每人每月所需经费为2250.78元。

(二)消防文职雇员所需经费包括:

1、工资:每人每月800元;

2、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215.25元(省社平工资60%)

工伤保险每人每月20元(市社平工资)

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每人每月60元

失业保险21.53元(省社平工资)

每月需按人头缴纳五种保险费共计316.78元。

3、被装费:每人每月195元;

4、公用性经费:包括日常医疗、教育训练、公杂、差旅、政工等费用,每人每月330元(参照义务兵公用性人头经费标准确定);

5、合同制人员的录用手续、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的建档管理以及各类保险的缴纳和承办均由忻州市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派遣管理费用每人每月35元。

以上五项经费累加后,每人每月所需经费1676.78元。

(三)以上两类人员每年所需经费按照所招收人数合计为:

忻州市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362184.48元,

忻府区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80485.44元,

原平市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60364.08元,

定襄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782728.80元,

五台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890766.24 4元,

五台山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60364.08元。

繁峙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782728.80元,

代 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890766.24元,

宁武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485625.84元,

神池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465504.48元,

五寨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465504.48元,

岢岚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870644.88元,

河曲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890766.24元,

保德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485625.84元,

偏关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465504.48元,

静乐县每年财政经费投入为762607.44元。

(四)两类人员试用期所需经费:每人每月工资570元,按照试用期2个月计算。

忻州市财政经费投入需20520元,

忻府区财政经费投入需4560元,

原平市财政经费投入需3420元,

定襄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4200元,

五台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8760元,

五台山财政经费投入需3420元

繁峙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4200元,

代 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8760元,

宁武县财政经费投入需21660元,

神池县财政经费投入需20520元,

五寨县财政经费投入需20520元,

岢岚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7620元,

河曲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8760元,

保德县财政经费投入需21660元,

偏关县财政经费投入需20520元,

静乐县财政经费投入需33060元。

(五)招收及培训两类人员所需经费约为200000元。

七、工作步骤

征招工作分方案审定、出台政策、宣传发动、人员录用、培训上岗等五个阶段实施,历时三个月。

(一)方案审定阶段(5月25日至 6月5日)

本方案由市政府组织财政、人事、编办、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作为我市开展征招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出台政策阶段(6月6日至6月12日)

依照国家《劳动法》等规定,结合消防工作的特点和我市实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忻州市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招收实施意见》,对招收条件、组织程序、劳动派遣、岗前培训、日常管理教育、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协议、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考核奖惩及辞职解聘等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制定《忻州市招收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政治条件》、《忻州市招收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体格条件》和《忻州市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着装、仪容、举止若干规定》。以上办法和规定经有关部门讨论、审查、修改后印发执行。

(三)宣传发动阶段(6月13日至6月30日)

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广泛宣传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办法,市消防支队和市劳务派遣机构印制招收简章和宣传材料,广泛张贴悬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吸引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四)人员录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机构参照有关条件公开组织报名预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预招人数为招收数量的3倍,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预招人数为招收数量的2倍),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市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组织对两类人员进行政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或文化测试。待人员确定后,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五)岗前培训阶段(7月16日至8月16日)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所招用的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为期一个月,培训内容参照部队新兵集训内容。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市消防支队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市公安消防支队与职工签订岗位协议,派遣公司按照国家政策办理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意外伤亡保险等相关手续(保险费用除个人负担的以外,其余由财政经费支付)。考试合格人员由消防支队负责分配,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籍。

八、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征招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征招任务,市政府成立由分管消防工作的秦新年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民政局、电台、电视台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忻州市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工作领导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所需经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切实加强对征招工作的组织领导。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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