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调入户和随迁人口入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深办(2008)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14

施行日期:2008-03-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合理控制我市人口总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全市人口规模、结构和素质与产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国家、省、市人口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加强我市招调入户和随迁人口入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人口总量控制、优化人口整体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事关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事关深圳能否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事关我市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对人口入户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依规做好我市人口入户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有关规定,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招调入户和随迁人口入户制度与程序,并全程纳入市政府电子监察。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要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制定好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人事局要制定好人才引进办法及年度专业和岗位目录,按计划和要求办理接收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调入干部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要制定好招调工实施办法和年度职业目录,按计划办理招调工工作。市公安局凭市、区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签发的招调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签发的入户指标卡及居民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技术技能人员的入户手续;按照深府(2005)125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1999)72号)要求,办理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市人口计生局要严把计生证明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区政府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招调入户和随迁人口入户工作的管理。

三、严肃纪律,令行禁止

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对人口入户工作要“严”字当头,做到严明标准,严格管理,严细认真,严肃纪律,从严查处。

(一)严明标准。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不准擅自更改变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规定的配套政策,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方能执行,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管理。要抓紧筛查自身管理工作环节中的漏洞,确保不留死角。在管理方式上要做到一级监督一级,层层监督。在管理制度上要做到人口入户审查、决策、执行权的合理分散和严格制衡,环环相扣。

(三)严细认真。要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事前任务清,事后责任明。有关工作人员要以认真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严把人口入户管理的每一道关口。

(四)严肃纪律。有关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党纪政纪要求,不循私情,不谋私利,秉公办事。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招调入户和随迁人口入户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交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五)从严查处。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底前对各区和市有关单位的人口入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同时牵头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依法严处弄虚作假提供入户资料的企事业单位及招调入户、随迁入户当事人。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人口入户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核查和处理力度,对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案件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一十四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