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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黔江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黔江府办发[2005]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1-18

施行日期:2005-01-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黔江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切实加强黔江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区公安局 二00五年一月)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2005年春运工作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历时40天。为有效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200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联席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和“五进”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大力查处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力争全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重大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杜绝因管理不力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新春佳节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国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孔牛郎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安监局、农机局、交警支队、运管处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支队长呼林川任办公室主任。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05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专业运输公司也要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

三、各司其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区安监局

1.组织各职能部门于1月底前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积极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对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2.组织区公安、交通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力争春运开始前再整治一批危险路段,增设一批警示标牌和标志。因条件不具备,一时不能治理的,要督促公安部门派出民警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安全。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春运期间,要经常深入基层、客运企业和各职能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二)区公安局

1.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关。在对参加今年春运的车辆和驾驶员发放《春运服务证》和《春运合格证》工作中,严把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关,对不符合“两证”发放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取消春运资格。

2.认真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工作。在国道319线两端区境出口和黔咸路交界处设立三个“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要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1名领导驻点指挥,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落实交通安全检查设备,落实简易停车场和必要防护设施,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对过往大、中型客运车辆要逐车登记、检查,要加大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车、不按规定超车、会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无《春运合格证》、《春运服务证》从事公路客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对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3.强化路面管理控制,严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春运期间,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理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民警“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的“五定”勤务管理制度和领导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确保国、省道“晚上见警灯,白天见警车”。要充分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及时处置路面治安问题,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确保公路治安秩序良好。

4.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一是春运前,要对从事春运的司乘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要达100%;二是每辆长途客车上要有一盘交通安全宣传光盘,随车播放,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效果;三是要抓好1月25日春运启动日的集中宣传活动,春运第一天,要在城区繁华地区和客运公司设交通安全宣传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四是以国、省道沿线村镇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加强对村民和驾驶人的宣传教育;五是在学校放假前,开展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教育工作。

5.对受恶劣天气影响容易发生坍塌、滑坡和结冰的路段,要提前做好管理预案,并加强巡逻监控。

(三)区交通局

1.要认真组织从事春运车辆的二级以上维护保养,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春运“两证”发放工作。一是在1月25日前要组织全区客运车辆进行一次二级以上维护保养。二是组织各客运单位对本单位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具备3年以上客运车辆驾驶经历的一律不准从事2005年春运工作。

2.对辖区道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要调整或取消客运班线。

3.加快对辖区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治。

4.要监督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员。对客运车辆超过核载人数的,要组织卸客转运。

5.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即:客运企业资质审核关,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安全关和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站和超载车辆上路。

6.组织人员严厉打击非法客运,扰乱客运市场的违法行为。

(四)区农机局

1.加大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一是提高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依法行车。二是严把农用车、拖拉机的车辆技术关,杜绝报废车、带病车上路。

2.春运期间,农机部门要组织人员上路,严查乡、村道路上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无证驾车、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

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走亲访友,赶集赴会增多,短途交通需求大幅上升,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问题将十分突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黔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暂行规定》,一是组织辖区乡镇干部、交通、农机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采取跟场式管理办法,加强乡村道路的巡逻检查,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二是要重点加强农村赶集场镇、婚嫁聚会场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禁止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禁止10人以上客运车辆在四级以下乡村道路通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运交通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圆满完成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同时,春运交通安全也是今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仗,圆满完成春运交通事故保卫工作,对于实现全年工作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努力为春运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区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春运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强化协作意识,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春运期间,各级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勤,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法,经查实对违法车辆违反规定予以放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坚持情况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及时通报春运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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