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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三府办[2005]1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04

施行日期:2005-09-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四日

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

当前,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构筑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随着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部分从事客运道路经营的群众或个别团体营运企业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得不到满足时,采取了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工、罢市甚至扣押营运车辆等方式要求解决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近两年来,我市已经先后发生客运中巴车、出租车非法集会、部分回族客运车主司机非法扣押公交中巴车等事件。这些事件扰乱了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我市社会稳定。为了保障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我市社会稳定,预防和处置好类似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特制定本预防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及时平息,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把事件解决在酝酿和萌芽状态,确保我市社会安定。

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情形

(一)营运车辆大规模集会、游行、罢运;

(二)营运车主、司机围攻党政等要害部门事件;

(三)营运车主、司机大规模互相械斗事件;

(四)营运车实施阻碍交通事件;

(五)非法拦截、扣押客运车辆事件;

(六)由于营运问题引发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三、预防和处置原则

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处置事件过程中,严格依照以下原则: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原则。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化解和处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矛盾。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妥善处置原则。

(四)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坚决贯彻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

(五)抓住时机,控制局势,果断处置平息事态原则。

(六)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教育多数,孤立少数原则。

(七)慎用武力和强制措施原则。

四、组织领导指挥构成

为使处置工作圆满成功,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指挥部的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在事件现场附近便于开展工作的地方。

总指挥由市委分管政法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安局、交通局、信访局、卫生局、武警、边防、消防以及事发地区镇分管政法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处置行动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指挥。指挥部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法委维稳办。办公室人员从维稳办和市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选调工作人员组成。

五、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和进行现场取证工作,对现场情况进行正确分析、判断,尽快查明事件的原因、性质和行为人的目的,及时提出工作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迅速调动警力开展准备工作和处置行动。

市交通局:负责对现场参与车辆和车主、司机人员身份的核实工作,以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教育疏导说服工作,负责与事件参与者的接访、对话和谈判、答复及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情绪,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并负责做好事件善后工作,巩固成果。

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协调、落实各医疗救助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护理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人员上访、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上访人员的名单、上访的原因等情况,为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区管委会、镇政府:协助做好本区镇参与人员的劝解教育工作,提供事件发生地点的具体地理位置、方位图等详细情况,为处置工作提供参考,发动当地群众提供破案线索。

三警部队:负责警力的增援工作,负责重大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哄抢、骚乱、械斗和打砸抢烧等行为的一线平息工作。

六、预防处置程序

(一)预防工作程序

1、各职能部门积极构建情报信息网络,做好预警工作,坚持开展营运车辆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2、及时、准确将获取的信息上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

3、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判断,根据情形发出预警指令。

(二)处置程序

1、启动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立即启动指挥部,并将指挥部地点、工作程序、联系方式通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根据事件实际发展情况开展工作,发布处置命令。

2、紧急出动:各职能部门接到指挥部的指令后,要迅速调集工作人员组成行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向指挥部报到,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3、分级处置:根据事件的性质分三级处置。

“三级”即一般的上访、集会、游行、罢市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确保交通道路畅通。交通、信访部门积极主动做好疏导劝解和说服教育工作。

“二级”即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办公场所、阻碍交通、劝阻不听,使用宣传物品、路障设施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或带离现场,对蓄意制造事端、煽动、挑拨群众闹事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果断处置,对使用的宣传物品、路障设施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强行清除。与此同时,交通部门、信访部门、所在区镇要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劝解疏导工作。

“一级”即事件中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时,公安机关、三警部队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果断处理。与此同时,区镇要提供详细的地理位置图案,协助公安机关处置行动,卫生部门要迅速调集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在现场待命,做好抢救伤员工作。

4、善后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置行动和事件平息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的性质、原因、参与人员、目的,依法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理,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报告;事件平息后,交通部门要对在处置工作中对车主、司乘人员作出的承诺,尽快兑现,取信于民,巩固成果,其他职能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参与处置工作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类事件的危害性,处置好这类事件对我市的社会经济建设、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各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的处置准备工作,制定出本部门处置工作预案,一旦接到预警指令,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三)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各参与处置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强联系沟通,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把事件平息、处置成功。

(四)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参与处置行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单位矛盾推向社会,对不负责任或纵容事件发生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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