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公安部、商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轻工业部、外贸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禁止制造、销售赌具问题的联合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0-05-08

施行日期:1980-05-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轻工(二轻、手工)厅(局)、社队企业局、商业局、外贸局、供销社:

据江苏、浙江、吉林、辽宁、安徽、北京、天津等地反映,去年以来,有些地方的工厂、刻字社、农村社队企业和商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销售麻将牌、纸牌等赌具,有的公开摆卖,有的将出口麻将牌的次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有的还派人到外省、市推销。

关于禁止制、售赌具问题,商业部、手工业合作总社早在一九五七年就曾发过《关于停止制、售赌具问题的联合通知》。目前,全国不少地方赌博活动比较突出,制、售赌具势必助长赌风的发展。为了有利于禁止赌博活动,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特再作如下通知:

一、除外贸部门指定专为出口生产的以及在友谊商店供应外宾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制造、销售花牌(纸牌)、麻将(包括纸制品)、牌九、骰子等赌具,也不准将出口的次品内销。

二、今后,凡违反规定继续制、售赌具的,一律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以上,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商业部、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轻工业部、 外贸部、 农业部、 供销合作总社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