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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在全国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1)4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6-20

施行日期:2001-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公安部关于转发〈安徽、山东两省部分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调查报告〉的通知》(公通字〔2000〕9号)下发以后,山东、安徽、湖南、福建、新疆等5个省、自治区按照要求在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全面开展了“共建共管共保安全”(以下简称“三共”)试点活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以部分试点或全面铺开的形式开展了“三共”活动。从各地情况看,“三共”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形成了一定声势,取得了较好成效。“三共”活动强化了所队双方共保安全的协作意识,密切了关系,形成了合力,克服了“两张皮”现象,有力地促进了所队双方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工作制度的落实,预防和控制了双方工作中的“常见病、多发病”,有效保证了看守所安全。同时,看守所和武警中队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实践证明,“三共”活动方向正确,是新形势下密切所队关系、规范和加强所队工作配合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全面开展“三共”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看守所安全是看守所和武警的共同职责。“三共”活动正是从双方的共同任务出发,以所队双方共同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互促共进、团结协作关系,促进双方工作制度的落实,实现共同保障看守所安全。各级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特别是看守所和武警中队,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三共”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各种消极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要以增强所队双方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入点,切实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使“三共”活动成为双方自觉行动。各地要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武警部队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三共”活动的领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武警各级作战勤务部门的联系,定期互通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三共”活动的指导力度,保证“三共”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坚持重在制度建设的原则,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三共”活动要紧紧围绕保证目标安全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以加强双方队伍建设、提高各自工作水平和质量为重点,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所队工作配合的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联席会议、狱情分析会议、联合安全大检查和联合预案演练等主要工作制度的落实。要正确处理“三共”活动中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的关系,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坚持软件先行。硬件建设要坚持看守所与武警中队协调发展、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注重实际效果。

“三共”活动要以密切所队关系、提高工作水平和保证看守所安全的实际效果为检验标准。各地在活动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中,要坚持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活动形式,克服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力戒形式主义。要把“三共”活动作为各自工作总结评比的重要内容,分别纳入看守所等级评定和按照《军队基础建设纲要》建设中队的活动之中。评选先进时,双方的上级应互相征求意见。

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为“三共”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三共”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宣传“三共”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解决看守所和武警中队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三共”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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