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轻工部、劳动部关于颁发玻璃、塑料等七个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轻轻[1993]1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3-02-10

施行日期:1993-02-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轻工行业劳动力的科学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轻工业部组织修订了玻璃、塑料、陶瓷、家具、电风扇、电冰箱、牙膏化妆品行业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经审定现颁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使用的依据。希望各地区轻工业主管部门和轻工企业,结合贯彻国务院《工人考核条例》和当前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实际,把贯彻执行上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同时,为了不断完善上述标准,请各地区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及时向轻工业部经济调节司反馈。

上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玻璃、塑料、陶瓷、家具、电风扇、电冰箱、牙膏化妆品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略)

轻工部劳动部一九九三年二月十日

轻工部、 劳动部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