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23

施行日期:2004-08-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5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两办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义

基层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的一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一个综合服务平台。搞好司法所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进步,促进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基层司法所建设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我省司法所建设的水平。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各市司法所建设上报的情况,我省1548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了基层司法所。全省基层司法所共有编制4119人,其中司法行政专项编897人,地方行政和事业编1706人,基层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严重不足,人员难以落实到位,基层司法所普遍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十分简陋。基层司法所的这种现状与基层司法所担负的繁重任务,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精神很不适应。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步伐。

1、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司法部和我省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一个基层司法所,每个基层司法所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

2、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不足、人员不到位的问题。①把机构改革中调整出来的编制和挤占挪用的编制给司法所;②下决心精简机关,把调整出来的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③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制、人事部门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支持,积极落实这次承诺的地方行政和事业编制。④没有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乡镇要积极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以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3、启动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建设。省厅制订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并已经争取到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的大力支持,正在落实今年的建设计划和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落实建设用地和减免建设规费。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设施。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

要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基层司法所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业务素质和能力教育。

今后,基层司法所录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对于已在司法所工作的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省厅将与省人事厅联合制订全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办法。

要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按照每年轮训一遍的要求,把培训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基层司法所长由设区市司法局、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培训。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

基层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鼓励自学成才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业务请示报告、集体研讨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体现责权一致的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等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开展业务相配套的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便于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自我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业务公开公示制度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所,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司法所的门牌和基本工作制度应由设区市司法局统一规范制作,基本工作制度应整体上墙。

五、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

司法所主要承担如下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要把本职工作和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信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当地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措施,逐步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12348”热线、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树立统一、规范的整体形象。

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司法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办理依法应由其他部门办理的事务,不得侵犯群众利益,从事加重农民负担的活动。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体制的,应严格区分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禁止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所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六、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

为了搞好司法所建设,提高我省司法所建设的水平。从今年开始,组织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按照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把我省司法所建设成组织机构巩固健全,人员力量得到充实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具有较高水平的司法所。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江西省司法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