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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04]6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23

施行日期:2004-06-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政府各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结合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法制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三区于7月1日上午在顺庆区开展街头宣传。

二、南充电视台于宣传周在《南充新闻》前后播发标语。

三、《南充日报》于宣传周开设专栏连载许可法知识问答,登载领导署名文章。

四、市信产办在党政网上发布许可法及相关知识。

五、市政府各部门利用标语、宣传橱窗等,有广度、有声势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六、上述活动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并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2225769

联系人:唐永润 朱明雄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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