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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08]9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12

施行日期:2008-05-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镇江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主动地把政务公开放在社会民主政治的全局中来把握,按照《2008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认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市优化发展、加速提升和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服务。

一、认真抓好《条例》的施行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为《条例》施行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开设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意见箱等。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电、供水、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确保《条例》顺利施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条例》施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按照省里部署,在市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依照运行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并上网公布,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同时,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限制自由裁量空间,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办法。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具体实施意见,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对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以及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行指导和督查。要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三、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创新公开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重点抓好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领域的办事公开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具体制度,特别是重大事项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全过程,使办事公开成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办事公开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积极推广先进典型,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

乡镇政务公开与基层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按照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找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结合点,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制度机制,搭建基层公开的综合平台,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机互动。结合乡镇机制改革,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统筹安排和综合推进。重点做好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的公开。进一步创新乡镇政务公开的形式,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建设,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服务基层。同时,积极推进城市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和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检查督促制度

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抓的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各辖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力量,落实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市级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确保落实到人,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6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条例》规定,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思路,探索政务公开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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