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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山市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办[2003]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1-26

施行日期:2003-11-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局以上单位,驻黄各单位:

《黄山市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11月26日

黄山市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职责

为把我市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任务落到实处,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帮扶工作职责。

一、总体要求

帮扶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的决定》(黄字[2003]8号)的要求和“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总体目标,使被帮扶的贫困村在2007年底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率达到20%以上;低收入人口年度下降20%以上;贫困村基本实现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人畜饮用水清洁;消除教育危房,适龄儿童基本入学;并力争做到一年解决生活困难,两年形成自我发展能力,三年基本实现脱贫。通过卓有成效的帮扶,使贫困村的经济社会有较大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帮扶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贫困村帮扶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

l、协助贫困村拓宽扶贫工作思路,创新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果;

2、认真调查研究,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增强减灾脱贫的能力,巩固温饱,抑制返贫;

3、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充分调动本机关、本单位和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千方百计为贫困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与贫困村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提出扶贫攻坚和脱贫致富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职责

1、协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规划。规划要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总体规划、分期实施(以扶贫规划报市扶贫办备案为准)。

2、协助贫困村抓好项目建设。帮扶单位应在项目建设上加大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引导贫困村以市场为导向,以贫困户增收为目标,编制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覆盖贫困面宽的种养业和加工业项目,多上一些能快速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同时要立足治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育扶贫龙头企业。

3、把帮扶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帮扶单位应建立帮扶联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2-3人具体负责联系贫困村,每年驻村时间应不少于两个月,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下村指导不少于6次。帮扶单位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推广等安排上,应向贫困村重点倾斜,每年实实在在为贫困村办1-2件实事。在助学助教、修桥铺路、救助弱势群体上,充分发挥部门的帮扶作用。

4、协助抓好贫困村的科技、教育和劳务输出培训。贫困村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信息、缺技术,边远贫困山区尤为突出。帮扶单位应发挥本部门的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对贫困村进行多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育一批科技专业户、示范户、农民经纪人,使每个贫困户都能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新技术。对需要外出和能够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劳动力建档造册,配合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输出前的技能培训,取得上岗就业资格证,联系外出门路,做到“流动有序、管理有章”。

四、强化考核

为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扶单位特别是帮扶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做好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达到总体要求、完成主要任务、履行主要职责为主。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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