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6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等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2000)司律公字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1-21

施行日期:2000-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

为维护涉外公证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防伪力度。经商外交部领事司决定,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外交部领事司自2000年3月1日起将公证书认证贴纸直接粘贴在公证书证词译文页背面。

为此,在涉外公证书的制作上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证词译文页应使用公证专用纸。否则,自上述日期起,外交部领事司对证词译文页为非公证专用纸的公证书将不予认证。

二、装订应规范。从公证书内各页的排列顺序,直至加盖钢印,都应按规定进行,并保证外观整洁。另外,公证书封面、封底用纸应选用70克以上的质地良好的纸张。

请即将上述内容通知各有关公证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逐级书面反映。

特此通知。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