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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公告

发布部门:民政局

发文字号:[82]民城字第11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02

施行日期:2006-03-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凡申请自谋职业的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县(区)子弟在所在县(区)民政局办理登记;国省营单位和市属单位的子弟到市民政局办理登记;转业士官到档案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

咨询电话:5354620

联系人:李兴华

2006年3月2日

大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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