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图木舒克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市人民政府驻齐干却勒。
二、图木舒克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图木舒克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东经79度29"00“、北纬40度05"50”起,向东南至东经79度34"30“、北纬40度00"40”,折向南偏东南至东经79度36"30“、北纬39度54"00”,折向西南经东经79度33"00“、北纬39度5l"30”再折向西,经1082、1091、1087、1088米高程点、阿不根河、叶尔羌河北侧、达板山南侧、49团6连南侧、小海子水库库外引水渠南侧至东经78度43"29“、北纬39度39"06,沿小海子水库5亿立方米库容淹没线以外150米至北坝,顺北坝外测水渠向东北方向经水工团1连北部折向南,沿麻扎尔山西侧、南侧、东南侧山脚至公路,沿公路向北至东经78度52"10”、北纬39度45"38“,界线大体向北偏东北经东经78度54"15”、北纬39度46"50“、甘木里克河、永安坝水库西侧和西北侧、乌库麻扎山山脚、1100米高程点、宝尔塔哈山脚1116米高程点,再折向东略偏北,经1098米三角点至起点。
图木舒克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其行政区域界线按本批复于2002年底以前勘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国务院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