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函(2002)82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2-09-17

施行日期:2002-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图木舒克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图木舒克市,市人民政府驻齐干却勒。

二、图木舒克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图木舒克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东经79度29"00“、北纬40度05"50”起,向东南至东经79度34"30“、北纬40度00"40”,折向南偏东南至东经79度36"30“、北纬39度54"00”,折向西南经东经79度33"00“、北纬39度5l"30”再折向西,经1082、1091、1087、1088米高程点、阿不根河、叶尔羌河北侧、达板山南侧、49团6连南侧、小海子水库库外引水渠南侧至东经78度43"29“、北纬39度39"06,沿小海子水库5亿立方米库容淹没线以外150米至北坝,顺北坝外测水渠向东北方向经水工团1连北部折向南,沿麻扎尔山西侧、南侧、东南侧山脚至公路,沿公路向北至东经78度52"10”、北纬39度45"38“,界线大体向北偏东北经东经78度54"15”、北纬39度46"50“、甘木里克河、永安坝水库西侧和西北侧、乌库麻扎山山脚、1100米高程点、宝尔塔哈山脚1116米高程点,再折向东略偏北,经1098米三角点至起点。

图木舒克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其行政区域界线按本批复于2002年底以前勘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国务院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国务院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