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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先征后返还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5-09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先征后返还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74文件精神。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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