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豫地税函(2000)13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8-15
施行日期:2000-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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