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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柑桔促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8)8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1-26

施行日期:2008-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解决当前柑桔卖难问题,促进柑桔产业健康发展和桔农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抓好当前柑桔促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辟柑桔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装运我省生产柑桔的省内外货运车辆,凭我省农业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免费通行本省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

二、铁路运输部门要开辟铁路“绿色通道”,对承运到省外销售的我省生产柑桔,应优先安排车皮计划,随到随运,运费优惠。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结构,增加贷款总量,满足柑桔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贩销大户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

四、经贸、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大型超市等与产区进行对接,并积极组织开展“农民信箱”等网上营销活动,促进柑桔销售。

五、产区植物检疫部门要增加“绿色通道”签证网点,提供24小时服务。即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暂停收取柑桔类植物检疫费,当地政府要保障开通“绿色通道”签证所需的植物检疫工作经费。

六、进一步加大促销宣传力度,支持衢州、台州等柑桔主产区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提高浙江柑桔品牌知名度。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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