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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行政事业费开支的几项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1984]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1983-07-30

施行日期:2001-05-10

时效性:已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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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行政事业费逐年增加,这对保证国家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必要的,但在开支上也存在很多浪费现象。为了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必须加强行政事业费的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机构改革定编之后,不经省编委批准,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准增设机构,扩大编制。今后,除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的干部以外,不得随意增加人员。各单位的工勤人员要按规定从本单位编制内统筹解决。除必要的季节工外,不得长期雇用临时工;已雇用的要在一九八三年九月底前全部清退,从十月份起不再开支工资。

二、节约公用经费。在上年公用经费实际开支数额的基础上,一九八三年压缩百分之二十。压缩下来的钱,收回同级财政,集中用于重点建设和智力投资。为了节约公用经费,从一九八四年起,对各级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实行“限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即参照一九八三年定额和各地具体情况,由省财政厅统一核定各地市公用经费最高开支限额;在此限额内,由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制定不同定额,包到各行政单位,严格掌握执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开支,可参照上述办法执行。今后,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除外)发放奖金,在经费包干限额内结余多的多发,结余少的少发,没结余的不发,财政一律不补。奖金最高限额为全年人均不超过六十元。

三、节约办公费、邮电费和水电费。各单位对文件、表报、简报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对使用长途电话、电报要建立审批登记制度;同城信件要建立交换站交换,不要通过邮局投递;要加强水电管理,消灭“常明灯”、“常流水”;严格划清公私界限,职工家庭用电用水要由个人负担费用。上下班和私事用车要按规定收费。

四、整顿出版刊物。各刊物主办单位都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刊物质量,在经费开支方面实行自负盈亏。今后再亏损的,除特殊情况经同级政府批准者外,财政不予补贴五、严格控制会议费开支。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的规定》(冀发[1983]57号文件)。省级单位的会议费开支,平均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过如下限额: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八元;省委、省政府召开有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七元;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不超过五元。在上述限额内,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在包干经费内按规定开支,不得突破。各地市县也要规定具体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开支。

六、加强公费医疗的管理。医疗费用的开支既要保证干部职工治病的需要,又要改变超支多、浪费大的状况。根据各地执行情况,确定今后医疗费人均开支每年不得超过四十五元(今年下半年不得超过二十二元五角),超过者,财政不予补贴。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地采取以下几种办法:(1)对医疗单位和大专院校实行大包干,即将门诊和住院费用(医疗单位每人每年四十五元,大专院校每人每年三十六元),全部包给单位,结余留用,超支不补。(2)对其他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院统管、门诊包干”的办法。医疗费的百分之三十由卫生部门集中掌握,用于住院费;百分之七十,由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定额,包给享受单位,由单位自行管理,结余留用,超支不补。(3)实行“医疗单位把关”的办法,即把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分片包给医疗单位,全年经费由医疗单位统一掌握,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七、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要认真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收费标准,严格控制,不许超过。对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的非法收入要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八、整顿剧团,减少补贴。要合理调整剧团,精简人员,提高演出质量,增加演出收入,减少财政补贴。从一九八三年起,对剧团的财政补贴要逐年递减百分之二十。各剧团要逐步做到自负盈亏。

九、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从现在起,除个别新建单位和科研教育事业的急需设备外,其余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一般不准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

十、加强各项专款的管理。各项专款的使用要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按年编制预算,年终报决算。要实行经济责任制,签定经济合同,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凡是用于集体和个人的专款,原则上都应实行有偿使用,按期收回,不断周转十一、继续抓好事业单位的企业经营工作。凡具有组织收入条件的事业单位,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都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拥有的一切资源、设备、技术条件,在搞好本业的原则下,广开生产经营门路,努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减少国家财政补助。总的要求,以一九八二年财政决算为基础,以收抵支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从一九八四年起要做到经费自给;以收抵支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从一九八五年起要做到经费自给;以收抵支在百分之六十以下的要力争在三年内实现经费自给。

十二、加强支出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财政开支的管理,要努力作到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按预算办事,不许乱开增支的口子,乱拉乱用资金搞其它不正当的开支;要严格执行财政制度,不许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滥发奖金、实物和各种名义的津贴、补贴。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绳之以法。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把钱花在刀刃上,力争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要加强财务会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充实财会人员,提高财会管理水平,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

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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