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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现代流通业财政贴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商(改)发[2006]20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20

施行日期:2006-06-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商务局、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6年现代流通业财政贴息项目的安排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流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4]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1、市县“农改超”项目。

2、全国及自治区社区商业示范区商业示范店项目。

3、市级以上蔬菜果品肉类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4、大中型零售商场商业自动化和电子商务改造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1、城市传统零售业新建、改扩建大中型现代超市。2005年银川市的企业单店月零售额300万元以上,石嘴山市的企业在200万元以上,吴忠市的企业在100万元以上,固原市和中卫市的企业在60万元以上。新建、改扩建“农改超”单店月零售额100万元以上(县市“农改超”50万元以上)。社区连锁示范店单店月零售额100万元以上。

2、新建改扩建的配送中心(包括蔬菜、果品、肉类、乳品、禽蛋、农资、日用工业品配送)对20家以上零售商配送商品,季度配送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在2亿元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3、申报的项目须在2006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

三、 其他条件

1、2006年组织实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零售商场(店)服务质量规范》,组织开展了“共筑诚信”活动,且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银行信誉等级良好,企业资产负债率低。

3、项目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4、企业及发展项目属于自治区或市县扶持发展的重点。

四、 申报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2、企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零售商场(店)服务质量规范》和组织开展“共筑诚信”活动的基本情况。

3、经董事会或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4、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土地、科技等部门的扶持措施情况和银行借款合同等文件资料。

五、申报程序

五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确定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于2006年10月31日前报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区级单位由主管部门将申请报告分别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并将《2006年现代流通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表》汇总后制成Excel表格,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

联 系 人: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杨文辉

联系电话:0951? 5048350

电子邮箱:Yangwh@nxdofcom.gov.cn

联 系 人:财政厅企业处  陈 琴

联系电话:0951? 5069427

电子邮箱:chq@nxcz.gov.cn

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2006年现代流通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现状   项目名称   现代流通项目概况   贷款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零售规范》实施情况   备注   贷款方   贷款额                                                                                                               说明:1、企业现状主要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流通资金、年销售收入、资产负责率、职工人数、分支机构等;2、现代流通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总投资额、开始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开业时间、营业面积、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预计年销售收入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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