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

发布部门: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忻政发(2008)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01

施行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和规范包括政府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编制预算、统一集中收付,从而建立起科学的收支分类体系、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因此,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改革,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建立全面、真实、透明、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进一步把我市的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引向深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全市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一)政府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规定,统一管理非税收入资金。

(二)市县收费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业务隶属于同级财政部门,具体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组织落实市政府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会同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收取和获得的各项非税收入,进行项目和标准的审查和核准,并向社会发布公示。

3、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项非税收入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收缴、专户储存、直接解缴,搞好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4、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年检和核销等管理工作。

5、对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测算、统计汇总,结合财政部门预算,核定下达各执收单位年度收入计划,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提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集中缴费单位的缴费计划进行测算和编制。

6、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年度和专项稽查,对违反政策文件规定的执收执法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7、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包括:所有驻忻中央、省、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立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等。

(四)市县收费管理局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要按照从属明确、职能清晰、责权统一、运作高效的原则,理顺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设机构,保证各项工作与全市整体工作的业务对接。财政部门要把好收支两个关口,支持收费管理部门做好非税收入集中征收管理工作,保证各项非税收入通过一个部门、一个入口进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五)建立部门之间非税收入管理的联动协作机制,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政府领导、财政主管、收费管理局牵头,其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为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奠定基础

(六)按照收(罚)缴分离、票款分离、源头防腐的原则,继续完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集中缴费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忻州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罚没收入要由执罚单位开出处罚决定书,缴款人直接缴入代收银行;对于其它单位的一般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或代理银行向缴款人开具票据,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缴入同级收费管理局的非税收入专户(以下简称非税收入专户)。

(七)为了落实非税收入集中收缴管理的改革措施,各县、市、区必须统一建立隶属于本级收费管理局的收费大厅或收费服务窗口,同时要配置齐全各种必需的软硬件设施,确保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高效、流畅运作。

(八)执收非税收入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取消收入过渡户,由非税收入专户一个入口进行统一管理,不得进入单位基本账户。各单位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专户,由收费管理局分类、分单位分别解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为了统一口径管理、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要统一非税收入资金划解渠道。市县各级收费管理局及时汇集各项收入后,依照各类资金的性质统一进行划解,属于预算内的分级划入国库;属于预算外的分级缴入财政专户。划拨情况要及时上报同级财政,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十)按照我市创优发展环境、扩大开放引进的发展战略要求,要继续坚持集中收费管理制度。市县收费管理局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点搞好“两区”开发项目的集中收费管理工作,对于纳入集中缴费的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缴纳规费的比重,逐年调整集中缴费企业名单,上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一)对于纳入集中缴费管理的重点企业,所有收费项目一律实行集中缴费,财政、物价、收费管理部门要将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示、向企业公开、向部门通报。缴费要按照执收部门核定、收费管理部门审查、同级政府批准下达缴费计划后,企业主动缴入收费大厅非税收入专户的办法予以规范,各执收执法单位要配合收费管理部门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

(十二)要按照依法行政、公正透明、收缴分离、治乱减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企业集中缴费制度,继续清理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坚持管理与征收并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探索建立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企业集中缴费管理制度。同时要通过大力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缴费义务人主动缴费的意识。

三、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建立源头防控、以票管收的有效工作机制

(十三)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票据的主管部门,各级收费管理局负责本级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搞好票据的核销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局统管、收费管理局专管的原则,建立起财政局对收费管理局、收费管理局对各用票单位的管理制度,坚持由一个出口发放票据,做到以票管收、以票控费。

(十四)继续贯彻实施《忻州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票据实行“分次限量、审旧领新”的购领制度,用票单位应按照票据购领程序和规定领用票据。各执收单位应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向收费管理局报告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收费管理局要建立票据监督稽查和年检管理制度,保证票据的规范管理。

(十五)各级收费管理局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建立专人、专柜、专库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稽查力度

(十六)各级收费管理局是同级财政对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和稽查的执法单位。市县两级应建立健全稽查专职机构,按照《忻州市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对非税收入监督稽查的职责。

(十七)非税收入稽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级收费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稽查,并指导县(市、区)收费管理局搞好本级的稽查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县级各有关单位的非税收入稽查事项实施延伸稽查。

(十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稽查范围是所有驻忻具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和部门,稽查内容主要是收费项目的执收依据、标准、资金收缴管理情况、账户设立和使用情况、票据使用情况等。

(十九)对于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责令纠正和经济处罚的问题,由稽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条款直接予以处罚;属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由稽查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十)被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收费管理局的稽查工作,不得刁难、推诿甚至阻挠或拒绝,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行政处分。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

(二十一)要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纳入财政以及整个经济工作中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建立科学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把各级各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作为考评年度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各层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从严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各执收单位要按照同级收费管理部门掌握的收入计划口径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支出编制口径,编制政府非税收入的年度收支计划,分别报同级收费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由财政编制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

(二十三)制定全市统一的科学严谨的非税收入统计分析体系。各级财政、收费管理局以及各执收单位,要理顺路径,统一口径,制定严密的统计报表制度,本着不重复、不漏报、全面、真实、快捷的原则,创新统计管理体系,为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十四)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继续建立完善从收缴、票据、账户、资金管理,到监督稽查、举报奖励、违规处罚,以及各重点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制度。

(二十五)各级收费管理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管理和监督上,同时要做好集中缴费企业各项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试行按征收额提成征收成本和奖励资金的做法,各级财政也可以从统筹资金中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对征收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二十六)各级要随着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基础建设投入,尤其是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按照既与“金财工程”相匹配又能与实际征收管理相对接的原则,实现与财政网络资源的共享和再利用,同时要购置和充实软硬件设施,积极筹资建立非税收入电子征管系统,实现财政、收费、执收部门和代理银行互联互通的征管网络式服务,运用现代化手段提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水平。

(二十七)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队伍建设。首先要确保领导班子和队伍编制的落实到位,要根据实际所需,逐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收费管理部门。其次是要加大队伍的培训教育力度,优化人才结构,确保各种岗位的实际所需,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征管队伍。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促进我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