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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滨政办发〔2008〕4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02

施行日期:2008-07-0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7)1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1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民政厅、水利厅、农业厅、计生委、粮食局、人行济南分行、农联社《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鲁财预(2006)65号)要求,为建立起规范、全面的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简称“一本通”制度),结合滨州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一本通”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涉农补贴政策,对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涉农补贴发放工作中还存在环节过多、滞留延压、透明度不高,甚至出现了挤占、截留、抵顶等问题,影响了惠农政策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2007年各类补贴政策都采用了银行存折发放的方式,但却出现了一户多折、农信社大量手工录入数据等问题,造成了金融资源和人力、物力的浪费,给广大农民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是将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每个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一本通”账户的兑付制度,它是财政涉农补贴兑付方式的创新,是财政支出领域的重要改革。实行“一本通”发放制度,有利于各类涉农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充分发挥惠农政策效益,更好地服务和方便农民;有利于加强涉农补贴项目管理,增强发放环节的透明度,节约行政成本;有利于培养农户金融意识,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反腐倡廉机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建立“一本通”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纳入“一本通”制度的资金范围。

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的财政涉农资金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资金、民政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玉米良种补贴资金(二期)、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渔业行业补贴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及各级政府能够直接对农民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确定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资金范围,应坚持“能纳尽纳”原则。各县(区)应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纳入“一本通”发放制度的资金范围。

(二)建立“一本通”制度的运行模式。

1.总结近几年来各项财政涉农补贴存折发放的经验,整合农户基础信息资源,建立起覆盖所有涉农补贴对象的“一户一折一号”的“一本通”账户体系。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数据比对,打通涉农补贴数据与农信社账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涉农补贴农户信息和补贴数据的传送。

3.涉农补贴资金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农户“一本通”存折。

三、建立“一本通”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在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从农户基础信息的整合到资金的最终发放,整个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所有流程全部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方便农户。

(三)封闭运行,一本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由财政部门统一在人民银行国库或农村信用社开设涉农补贴专用账户,人民银行国库根据财政部门的拨付指令,将资金拨入涉农补贴资金专户,通过数据接口,由人民银行国库或农村信用社将资金一次性拨入所有农户“一本通”存折账户,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简化手续,全面快捷。金融部门及时沟通,充分利用已有开户信息,简化手续,切实保证“一本通”存折及时快速开设,保证补贴工作需要。

(五)积极合作,资料互通。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互通信息和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本通”方案,保证“一本通”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一本通”制度的步骤和方法

(一)整合农户基础信息。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各类补贴对象特征,协调乡镇财政所、各职能部门,整合各类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资料。乡镇财政所与乡镇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各类补贴资金共用的“一户一折一号”的农户基础信息,保证开户需要。对于民政优抚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特殊需求对象,可以满足“一补贴对象一折”的开户要求。

(二)批量开设“一本通”存折。鉴于普通活期储蓄存折换发“一本通”存折存在较大难度,农信社系统要为所有农户重新开设“一本通”存折。报经人民银行同意,农信社根据整合后的农户基础信息,简化手续,批量开立“一本通”账户。乡镇财政所与农信社完成账户信息“一本通”管理系统单机版录入核对工作。

(三)基础信息数据比对。各级农信社要加强技术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反复的农户基础信息数据比对,打通数据接口。在技术条件允许范围内,农信社数据比对的权限适当下放。

(四)打印存折发放到户。农信社统筹管理,保证“一本通”存折供应,各乡镇农信社尽快完成新开户“一本通”存折的打印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本通”摘要内容,扩充为4个汉字,方便农户了解补贴政策。首次下发给农户的“一本通”存折免收工本费,遗失补办按农信社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原先已发放的其他存折不再作为专用存折发放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的发放,必须采用财政所、农信社、主管部门、包村干部组成联合发放组逐村逐户发放方式,严禁任何形式的代领代发。建立起“一本通”存折收到签字认可制度。对于偏远或行动不便的补贴对象,采取上门服务方式,直接送达农户。对于在外地务工人员,由乡镇财政所保管存折,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发放给任何人。

(五)规范操作流程。各县(区)设立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进一步明确其管理权,将各种补贴资金应纳尽纳,并设立专账核算。实行“一本通”制度,要做到清册分别造、资金统一拨、存折定点发、项目逐个列。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核实确认的农户信息资料,按照涉农补贴项目,分别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供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拨款依据。信用社按照财政部门拨款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分清条目,逐一拨入农户“一本通”存折。

(六)全面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将全部补贴资金纳入软件管理。农户开户信息数据和补贴资金数据由各职能部门录入单机版,财政部门将单机版数据导入县级网络版后,与农信社数据接口进行反复核对,实现补贴资金通过数据接口发放。各级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软件培训、使用工作。(七)建立完善告示制度。为保证农户及时了解“一本通”制度相关内容,县、乡政府要张贴“一本通”作用须知公告,将相关的政策规定、使用方法、保管期限等具体事宜告知基层群众。“一本通”资金到户后,县、乡政府应将涉农补贴项目、资金数额和拨入“一本通”存折的时间,及时告知农户。农村信用社要在柜台张贴公告纸,将存折上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摘要内容等信息解释清楚。

五、建立“一本通”制度的具体实施

鉴于我市大部分县(区)需要重新建立“一本通”存折的实际,为保证换折工作循序推进,交叉进行,计划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市、县两级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本通”工作。市级对网络版和单机版“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组织软件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认真研究有关补贴政策规定和“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规定纳入资金范围、工作流程、步骤方法、时间安排,明确“一本通”发放到户的具体方式等。各县(区)要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备案“一本通”实施方案,以便统筹安排(7月底前完成)。

2.农户信息整合、“一本通”存折的开户和农户基础信息核对确认,通过数据接口反复进行数据比对(8月份完成)。

3.存折打印,发放存折。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告全体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并借发放存折工作的开展,广泛宣传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制度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真正使“一本通”制度家喻户晓,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9月底前完成)。

4.补贴资金正式发放。自10月份开始,所有财政涉农补贴正式通过“一本通”发放。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作进度,分步推进,交叉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对“一本通”制度的建立进行全面总结,10月30日前向市各职能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市级建立“一本通”调度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级参考网络版“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农户基础信息、补贴资金额度、统计资料等相关数据,年终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对工作先进的县(区)单位实行以奖代补,予以经费补助,以推动“一本通”制度的建立。市政府将“一本通”制度建立情况纳入市级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指标,对先进的农信社进行奖励。市财政将“一本通”发放制度开展情况纳入县、乡财政工作考核体系。

六、加强对建立“一本通”制度的组织领导

建立“一本通”制度,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合作,确保“一本通”发放制度顺利推行。

(一)设立领导小组。县(区)要设立涉农补贴“一本通”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长担任组长,财政、发改、民政、海洋与渔业、水利、农业、计生、粮食、人行、农信社、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区)财政局设立办公室,负责“一本通”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政府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共同挂帅的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做好“一本通”工作。财政、农信社、各职能部门分管同志、业务骨干要深入“一本通”工作第一线积极进行协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一本通”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人行、农信社制定实施方案和政策宣传,负责协调农户基础信息的整合、数据接口的调试和数据库的维护,各类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专户管理工作。农信社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完成“一本通”存折开户工作,并加强技术力量,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农户基础信息的比对工作。各业务职能部门要按补贴政策规定,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审核享受对象,提供基础数据。(三)明确工作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一到村、四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一到村”,即:补贴张榜公布到村。“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开户信息登记到户、补贴通知传达到户、“一本通”存折发放到户。“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更改已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应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代领和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各级农信社未经农户同意,不得从涉农补贴“一本通”专用账户中抵扣、代缴任何款项。财政、农信社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一本通”工作纪律,明晰奖惩措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两级要对涉农补贴“一本通”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导。市政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财政涉农补贴检查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市和县(区)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并在社会上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七、建立“一本通”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建立“一本通”制度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工程,它不仅涉及到统筹管理各种补贴资金、整合广大农户基础信息、获取各种补贴依据等具体工作,也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为保证“一本通”制度建立工作的顺利完成,需要加大配套改革措施:

(一)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通过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做到“预算统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政策目标,为切实保证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地方配套部门及时、足额到位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和政策保证。

(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广大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各级乡镇政府应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组织财政所和各职能站所统一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开展涉农补贴的申请、登记、审核、上报工作,及时为涉农财政资金拨付、发放对象提供优质咨询、查询等方面服务,进一步树立为农服务良好形象。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日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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