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1985年5月6日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公布日期:2022-03-31
施行日期:2022-03-31
时效性: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视察办法》(1985年5月6日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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