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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部门:北京交管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15-05-18

施行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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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年9月1日前登记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含出租车),由于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法区分是否为纯电动小客车,需要换领行驶证,请车辆所有人在2015年6月1日前到我局六个车管分所集中办理。换领行驶证需要携带以下手续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属于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属于外省市暂住人员的还需提供暂住证,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和车主的委托书。
(二)机动车标准照片。
(三)原行驶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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