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发布部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2】69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12-11-05
施行日期:2012-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三、其他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