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1285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京国土房管权字【2000】第369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0-09-26
施行日期:200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六、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128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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