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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促进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市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03]9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5-10

施行日期:2003-05-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两大重要任务。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政府《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努力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甬政发[2003]32号)精神提出的《关于促进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正确处理好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一肩挑”。要正视非典疫情给我市经济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主动服务,想方设法解决建设用地不足问题,千方百计提高用地报件的进度和质量,促进我市大工程、大项目和重点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而努力奋斗。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关于促进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五月八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宁波市区十大工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市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好今明两年建设项目供地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努力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甬政发[2003]32号)要求,结合我市开发区和市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基本农田调整难、耕地后备资源少等实际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规划布局,拓展用地空间

为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可将优质园地、养殖水面划入基本农田,将一般农田和近年暂不占用的部分待置换用地进行规划布局调整,解决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建设用地创造条件。市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应尽可能与中心镇建设相结合,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

二、实行指标倾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为确保开发区、市区工业园区内的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在制订详细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区内以主干道为主的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发展需要适度超前报批,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

三、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

一是重点项目重点解决。对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金千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等,继续向部、省申请追加并使用规划指标和计划指标。二是一般项目原则上使用折抵指标。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获得建设用地折抵指标,缓解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矛盾。同时继续争取省里支持,从市外有偿调剂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三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拓展补充耕地的内涵,从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出发,将平原区的优质园地、养殖水面进行改造,按新增耕地统计和管理。同时,加快海涂围垦,将围涂造地作为补充耕地的重要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围涂造地。

四、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绿化用地

开发区、市区工业园区的公共绿地和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区内公共绿地应集中布局,可采取租用的办法,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应降低用地绿化率,以节约建设用地指标,预留发展空间。

五、设立国土资源管理派出机构

鄞州的明州工业园区、慈溪的杭州湾新区、余姚的姚北工业区设立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分局,可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部分工作职能,以提高办事效率。

六、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超前做好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规划部门和其他用地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开发区和市区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提供依据。二是抓紧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开发区和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抓紧做好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工作,为建设用地的顺利报批创造条件。三是及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等前期工作。用地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要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立项前的报批材料准备工作,计划部门要加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促使项目的顺利报批。四是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用地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密度,提升产业档次,提高科技含量。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办文,规范办事制度,强化岗位目标考核。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提高用地报件的进度和质量。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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