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等三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赣府字[2006]14号)文件精神,现将鹰潭市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鹰潭工业园区,贵溪市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贵溪工业园区,余江县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余江工业园区。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鹰府字(2006)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等三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赣府字[2006]14号)文件精神,现将鹰潭市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鹰潭工业园区,贵溪市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贵溪工业园区,余江县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余江工业园区。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