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19-03-04

施行日期:2019-03-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9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