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经评估清理,现决定废止《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18-05-23
施行日期:2018-05-23
时效性:已失效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经评估清理,现决定废止《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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