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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申请法援经济标准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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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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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经济标准放宽到市低保标准的两倍、将见义勇为纳入法援……近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今后安徽省困难人群享受到的法律援助事项将进一步扩大。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放宽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这也意味着更多经济困难群体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

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法援范围,新增多条因经济困难申请法援的情况。因见义勇为权益受损,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等情况,无需经济困难证明,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法援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比如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可能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都在法援之列。刑事案件中对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被告人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等情形,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也应当书面通知提供法援。

法律援助质量的评估也成为重要内容。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评估,推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内容。

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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