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江西省7月起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江西省7月起将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为积极稳妥推进此项改革,江西省制定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三证合一登记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工作制度,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办结的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该项登记制度改革在江西全面推行后,原先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分别办理的登记制度,将改为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新设立的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资料显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即在不改变工商、质监、税务部门的审批职能,不改变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职能等事项的基础上,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向企业颁发同时加载工商注册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这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利投资创业者的重要举措之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