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现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审改发〔20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国审改发[2001]1号(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1]12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2-28
施行日期:2001-12-2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现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审改发〔20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国审改发[2001]1号(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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