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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新规:办婚礼在酒店前放炮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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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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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图个吉利和喜庆,很多新人举行婚礼都喜欢在承接婚宴的酒店门口燃放鞭炮。但天津最新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个人和酒店违规燃放鞭炮将受到处罚。

新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该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婚丧嫁娶事务应当移风易俗,使用电子炮等烟花爆竹替代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规定,在该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之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

一旦有个人和酒店违反上述规定,该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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