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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3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1-10

施行日期:2003-01-1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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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03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

二○○三年一月十日

南京市2003年服务业发展目标

一、综合指标

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

第三产业新增就业4万人

城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郊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

乡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市乡镇局承担)

第三产业税收增长13.5%(市国税、地税局承担)

完成一批重点项目

做好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工作

二、行业指标

1、商品流通业(市商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承担)

商品流通业增加值增长12.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

连锁经营销售额增长20%

外贸出口总值增长20%

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650亿元

2、金融保险业(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承担)

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2.5%,贷款余额增长12.5%

消费信贷余额增加到235亿元

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30%,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40%

3、邮电通信业(南京邮政局、南京电信局、移动南京分公司、联通南京分公司承担)

邮电通信业增加值增长18%

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8%(其中电信增长10%,移动增长20%,联通增长50%)

移动电话用户、固定电话总数达到500万户

宽带网用户实现倍增

邮政业务收入增长10%

4、物流业(市交通局、南京港务局、市物流办承担)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10%

货运量增长8%,客运量增长10%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30%

完成龙潭物流园区一期基础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

5、房地产业(市建委、房产局承担)

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6%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0%

房地产市场实现交易额110亿元,其中存量房交易额45亿元

物业管理覆盖率提高到45%

6、旅游业(市旅游局承担)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其中旅游外汇收入增长20%

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增长18%,接待海外游客增长16%

建成游客集散中心,新增4A级景区2个,新增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组织开辟郊县旅游热线1-2条

7、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承担)

技术市场实现技术贸易成交额增长10%

软件业实现总收入增长40%

8、会展业(市会展办承担)

举办中国(南京)国际新产品展览会等50个展会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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