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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望先行探索独生子女费“保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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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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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近日表示,针对备受关注的独生子女费,北京有望先行探索“保险制”的新型模式,以解决失独家庭保障等社会问题。

北京卫生机构整合完毕后,计划生育职能成为北京市卫计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3月,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北京现行的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的提高,目前已经提上了日程,并且北京有望出台新的奖励体系,即将进行调研、测算。

“独生子女费最大的用途,是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生活保障风险问题。”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提出,一个月5块钱的独生子女费谁都觉得少,即便涨到30块钱恐怕工薪阶层也不觉得多,而财政却增加了压力。

他提出,北京将研究是否能够以解决失独家庭保障问题为“着眼点”,尝试考虑通过保险渠道解决。建立政府保险,把掌握的资金投保,建立保险进行失独家庭的互助。

方来英表示,针对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目前国家层面只是提出了提高标准的想法。北京有望先行探索保险制度,发挥财政基金杠杆作用,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北京市副市长杨晓超此前也曾指出,很多失独家庭并不是在生育年龄“失独”,而是已经超过了生育年龄。因此,独生子女费新模式的建立应当考虑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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