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我国将强化锂电池邮件航空运输安全管理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4-06-16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加强锂电池邮件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中国民航局与国家邮政局近日联合发布《锂电池邮件航空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邮政企业将锂电池邮件交付航空运输的相关规范。

据13日从中国民航局获悉,锂电池航空运输一直是当前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有关规定,中国民航局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制定的《锂电池邮件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共17条,明确了邮政企业在锂电池邮件交付航空运输中的安全主体责任,各运输航空公司和各机场公司的安全检查责任。强调邮政企业将锂电池邮件交付航空运输前应建立控制危险品邮件进入航空运输的程序、制定和持有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大纲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办法》规定邮政企业航空邮寄的锂电池必须安装在设备中,锂离子电池芯的瓦时额定值不超过20Wh,锂离子电池的瓦时额定值不超过100Wh,锂金属电池芯的锂含量不超过1克,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合计锂含量不超过2克。每个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所属类型证明需满足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相关要求。航空邮寄锂电池芯和锂电池还必须做好防短路措施。

中国民航局特别指出,根据《办法》,邮政企业将锂电池邮件交付航空运输前,必须制定控制危险品邮件进入航空运输的程序以及危险品培训大纲并经中国民航局批准。由于目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尚未制定上述程序和大纲,因此当前我国仍不允许航空邮寄任何锂电池。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